湖南邵阳2名“假和尚”被判刑6个月
2025-12-14
2025年12月13日(农历2025年10月24日),冒充寺庙工作人员诈捐!湖南邵阳2名“假和尚”被判刑6个月。
冒名诈捐!湖南邵阳2名“假和尚”被判刑6个月。
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3日,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12月10日发布消息,内容如下:
假和尚,真骗局!很“刑”!
“施主,庵堂要打醮,
捐钱菩萨可保一家平安健康”;
“老板,寺庙要打醮,
捐钱可保生意兴隆”。
近日,隆回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寺庙工作人员骗取打醮捐款的诈骗案,对被告人肖某某、虞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相应罚金,同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损失。
2024年6月,肖某某、虞某某二人商定共同冒充寺庙工作人员,以寺庙打醮为名向他人募捐。自2024年6月至10月,二人冒充新化县、隆回县两寺庙工作人员,以寺庙打醮为名在新化县、隆回县两地向多人募捐,骗取被害人肖某甲等76人共计八千余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肖某某、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冒充寺庙工作人员,以寺庙打醮需要捐款为由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二人均起主要作用,均系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退缴赃款,对其均可以从轻处罚。综合肖某某、虞某某二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在本案中,二被告人利用寺庙工作人员身份降低群众戒心,以打醮捐款为由欺骗群众,致使其陷入错误认识,进而骗取财物。尽管骗取的单次捐款金额小(几元到几百元不等),但二人通过流窜新化、隆回等地重复作案不断获利。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,更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。
法官在此提醒,奏响防骗四“不”曲:
一不认衣裳只认证。僧袍、海青可以假冒,但正规戒牒等证件一般难以伪造,请主动要求查验。
二不听故事走章程。正规寺庙募捐均有公开、透明的项目公示,对任何口若悬河的捐款请求,请保持警惕。
三不掏现金走对公。一切要求扫码支付至个人账户或收取现金的行为,均属高危信号。捐款、布施请务必通过正规寺庙的官方指定的功德箱或对公账户。
四不要犹豫早报案。对自称具有特殊身份的陌生人,不要盲目轻信其涉及钱财的请求。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,不要犹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(隆回县人民法院公众号)
冒名诈捐!湖南邵阳2名“假和尚”被判刑6个月。
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3日,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12月10日发布消息,内容如下:
假和尚,真骗局!很“刑”!
“施主,庵堂要打醮,
捐钱菩萨可保一家平安健康”;
“老板,寺庙要打醮,
捐钱可保生意兴隆”。
近日,隆回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寺庙工作人员骗取打醮捐款的诈骗案,对被告人肖某某、虞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相应罚金,同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损失。
2024年6月,肖某某、虞某某二人商定共同冒充寺庙工作人员,以寺庙打醮为名向他人募捐。自2024年6月至10月,二人冒充新化县、隆回县两寺庙工作人员,以寺庙打醮为名在新化县、隆回县两地向多人募捐,骗取被害人肖某甲等76人共计八千余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肖某某、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冒充寺庙工作人员,以寺庙打醮需要捐款为由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二人均起主要作用,均系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退缴赃款,对其均可以从轻处罚。综合肖某某、虞某某二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在本案中,二被告人利用寺庙工作人员身份降低群众戒心,以打醮捐款为由欺骗群众,致使其陷入错误认识,进而骗取财物。尽管骗取的单次捐款金额小(几元到几百元不等),但二人通过流窜新化、隆回等地重复作案不断获利。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,更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。
法官在此提醒,奏响防骗四“不”曲:
一不认衣裳只认证。僧袍、海青可以假冒,但正规戒牒等证件一般难以伪造,请主动要求查验。
二不听故事走章程。正规寺庙募捐均有公开、透明的项目公示,对任何口若悬河的捐款请求,请保持警惕。
三不掏现金走对公。一切要求扫码支付至个人账户或收取现金的行为,均属高危信号。捐款、布施请务必通过正规寺庙的官方指定的功德箱或对公账户。
四不要犹豫早报案。对自称具有特殊身份的陌生人,不要盲目轻信其涉及钱财的请求。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,不要犹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(隆回县人民法院公众号)